在国家测绘局8月31日至9月1日召开的全国测绘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上,四川测绘局荣获“全国测绘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四川测绘局在国家测绘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推行依法行政,加强统一监管,积极开展测绘法制宣传,测绘法制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其做法和经验主要是:
一、完善地方测绘法制体系
2002年《测绘法》修订实施之后,四川测绘局高度重视地方测绘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在省人大、省政府和国家测绘局大力支持下,全省的地方测绘法制建设取得突出性成绩。完成了《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启动了《四川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制定了《四川省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办法》、《四川省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四川省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实施办法》。
二、推进依法行政、明确执法责任、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测绘局《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四川测绘局结合工作实际,于2006年底制定了全省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五年规划,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执法责任制。该局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测绘行政执法依据、测绘行政执法的类别、职权、承办部门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逐项清理,清理出测绘行政执法依据十四项、测绘行政许可八项、测绘行政处罚四十七项、测绘行政强制二十五项。并将行政执法工作按职能分工,层层分解到处(室)、细化落实到个人,做到了“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梳理了全省测绘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八项测绘行政许可和承办部门,修正、完善了各项测绘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按省政府要求,行政许可全部纳入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并将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在局网站和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严格规范了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落实各级测绘管理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四川测绘局积极与省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调,省编制办印发了《关于明确市(州)、县(市、区)测绘管理机构和职能等事项的通知》,对全省市(州)、县(区)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职能和人员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全省三级测绘依法行政体制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该局多次积极配合省人大到市、州开展测绘执法检查,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全省各市(州)督促检查。到目前为止,全省21个市州已经全部落实了测绘管理机构,明确了职责;除三州少数民族地区尚没有落实县级测绘管理机构之外,其他各市州基本上都明确了县级测绘管理机构。
加强测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支持下,川局组织各市县级测绘行政管理人员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通用行政法律制度,并取得了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解决了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问题。针对全省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实际,重点加强了对以《测绘法》为核心的测绘法律法规和测绘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近几年,该局组织了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市(州)、县测绘行政管理人员开展《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的学习讨论,多次派员参加国家测绘局和省政府法建办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举办多次测绘知识学习讲座。
四、加强测绘法律、法规宣传
加强了对测绘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测绘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经营管理人员以《测绘法》、《保密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培养测绘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测绘的观念。利用每年的8月29日的《测绘法》宣传日和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发动各级测绘管理部门和全省近500家测绘单位大力宣传《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测绘法律法规,扩大测绘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增进对测绘的了解和认识。
四川测绘局把测绘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到各级领导和政府部门上,做到在工作中不忘宣传,通过宣传推进工作。2005年12月1日,省人大为《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的修订实施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和部分市州的领导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领导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该局领导也在会上发言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2006年12月1日,协助省人大城环资委就《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邀请了有关厅局和部分市州进行了座谈。2006年12月25日,按照省政府和国家测绘局的要求,为做好全省测绘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该局制定了《四川省测绘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对宣传教育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对各市的测绘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该局每年都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工作重点。今年该局就配合省法建办开展了800多人参加的“百万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邀请了法律专家就《物权法》作了专题讲座。
五、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四川测绘局起草了《四川省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报经省政府批准以省政府名义转发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对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管提出六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新闻媒体刊载地图的监管力度;二是严把地图产品市场准入关;三是严把地图产品加工贸易和进出口关;四是严把地图编制、出版审批关;五是建立“问题地图”举报制度;六是建立四川测绘局、四川省委宣传部、省外事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成都海关、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八部门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教育活动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和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要加强中小学生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该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向全省各市州教育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通知,布置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2006年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